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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

发布时间:2025-01-11 18:28:22 | 大淄博

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大淄博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

甘肃省高考加分政策

甘肃省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一、规范和完善全国性加分项目。

1、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提高烈士子女加分分值。

自2020年高考起,将全国性加分项目“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调整为“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逐步降低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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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高考起,将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调整为“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完善民族地区考生加分政策。

(1)逐步提_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的汉族考生(以下简称“长居汉”考生)加分分值。

(2)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列为地方性加分项目。

二、规范并逐步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

1、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考生加分政策。

(1)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民族乡(镇)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

(2)逐步取消非“两州五县”的民族乡(镇)长居汉考生高 考加分政策。

2、逐步取消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加分政策。

三、其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加分政策不适用于预科、定向、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投档录取。加分政策不适用于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投档录取。

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

哪八类考生有高考加分?

1. 一级运动员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可获得加分。
2.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以及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或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3. 高考加分政策中,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他们在高考中可获得加分或优先录取的待遇。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可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加20分投档。
5. 加分政策还规定,战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不得加超过十分。
6. 高考加分政策旨在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但由于其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了社会的广泛讨论。
7. 省级招生委员会可决定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三类考生,包括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8.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

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

你好,在甘肃高考的话,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没有加分,只是在同等条件下会优先录取少数民族的考生。你可以看下我转来的甘肃高考加分政策:

(一)教育部规定照顾政策项目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优先录取。录取与否由高等学校决定。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教育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执行。

(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甘肃省地方性照顾政策项目

  1. 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甘肃省农村户籍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在录取时不累计,考生只能根据本人实际情况选定一项进行申报。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

(三)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

各级招委会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明确责任,加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审查,严防考生资格造假,健全省、县(区)、中学三级公示制度。

(四)照顾证明信息采集

各类享受照顾考生须在5月底前提交照顾证明,逾期一律不予认可。具体时间详见《关于印发201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登记表>的通知》(甘教考院〔2019〕50号)。

(五)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的公示

对于享受各类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项目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外,还须在考生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生所在单位及中学集中公示,公示的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8月底,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以上就是大淄博为大家带来的籍贯在会宁的回族高考加分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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