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4:10:43 | 大淄博
贫困县没有高考加分政策。相反,他们实施了一项特别计划,让重点大学招收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
主要内容是安排一个合适的招生计划在普通高校的招生计划、招生从相邻地区有特殊困难(贫困地区),并指导和鼓励学生重返贫困地区就业,毕业后创业和服务。
符合以下两项条件者,可填写专项计划:
1、连续6年在国家扶贫专项计划所在省某困难县户口报考高考。
2、在县高中有户籍三年(在县户籍所在地实际学习,并在县参加高中毕业考试)。
3、个省份根据实际情况有不同的登记条件。以上条件或差异仅供参考。 大淄博
扩展资料:
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1、加强加分考生资格考试。根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考试,谁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考生资格考试责任制,明确主要的责任,工作过程中,考试规则和措施处理违反有关部门,并确保责任明确、措施明确,以方便考生和社会监督。
2、加强加分考生资格信息的宣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间和其他有关要求。公开信息应包括考生姓名、性别、中学、加分项目、相关支持材料、考试单位和考试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评委)等。
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基础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都应当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详细地公布考生的学历信息。各省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生资格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少数民族 中考高考加分每个地方不同,如浙江:
1、高考:根据《关于贯彻国家 高考加分政策 的意见》(浙高招委〔2015〕2号),浙江 景宁畲族自治县 、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可享受 高考政策加分 ,分值为5分;
若为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高校时只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中考: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2020〕20号)规定,少数民族考生享受中考加分4分待遇。
浙江省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
保留和规范下列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 (含)以上或被 大军区 (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为20分。
2、景宁畲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以户籍为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 台湾省 籍考生,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 考生,加分值为5分。
3、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镇)、民族村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加分政策到2016年,加分值为5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2017年起取消这一政策。
4、根据省人大通过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自治县考生享有降分录取照顾”的规定,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值为3分,只适用于本省所属高校在本省招生。
外省籍 随迁子女 在我省参加高考按我省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浙江省关于贯彻国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