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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11-16 06:13:37 | 大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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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哈尔滨理工大学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间有分数差么

你报的志愿没有分数差,志愿的录取是这样:

学校先把第一志愿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如果你不幸漏选,则继续按你的第二志愿录取,但是前提是 保证其他以你的第二志愿为他的第一志愿的学生全部录完,剩下的名额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所以这样的录取过程 事实上造成了 每个专业都有个最低分的限制

因而 一般填志愿也是按 高分专业到低分专业填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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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专业录取规则是什么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不符合所录取专业体检要求者,按照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2.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经公开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时,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批后可适当降分录取。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确定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在105%以内;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投档比例是100%。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选考(测)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5.为了有利于人才培养,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一批次护理学专业采用2+2培养模式,学生一二年级在大庆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在校本部学习。
6.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7.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高考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男生不会被调剂到护理学(护理)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经征集志愿投档的考生依据高考分数择优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含合并本科一批、二批省份)的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将调剂至缺额专业(缺额专业含同一投档单位大庆校区本科各专业)。
8.专业录取时,哈尔滨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学校在调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以及英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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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规招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区的高职(专科)及黑龙江省内少数民族预科(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名称: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办学性质:国家民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四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五路1号

第二章 基本情况

第五条 学院占地面积30.38万平方米,校舍面积10.4万平方米,建有各类公共实验室、专业实验室(含实训车间)70个,计算机室15个,语音室5个,精品录播室1个,网络多媒体教室146个,琴房32间。现有教职工282名,其中正高职15人,副高职82人,全日制在校学生4660名。

第六条 学院设有食品加工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生物制药技术药品生产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宠物临床诊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会计电子商务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物流管理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应用韩语学前教育音乐教育民族表演艺术音乐表演艺术设计陶瓷设计与工艺、护理、康复治疗技术等专科(高职、高师)专业。(2020年招生专业以省教育厅批复为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 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各类收费标准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发改、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准确定。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2020年黑龙江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普通高职(专科)录取原则:黑龙江省按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按专业志愿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第十条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一条 普通高职(专科)艺术类各专业2020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参照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普通高职(专科)计划,学院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按要求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第十三条 省属少数民族预科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所填第一专业计划已满,则按顺序考虑该考生的后续专业志愿;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择优调剂专业,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为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第十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学院录取批次在黑龙江省内为高职(专科)批(A),外省以各省公布为准,艺术类录取批次为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省属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批次为一、二批本科(B)。

第十七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计划数投档。录取过程中投档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根据,择优录取。加减分政策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为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由学院视情况取舍。

第六章 勤奖助贷政策

第十九条 学生资助政策

1.按国家政策规定,学校对高职(专科)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对在校学生(含预科生)设有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九个单项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文艺骨干奖学金、运动标兵奖学金、外语优秀奖学金、院长奖学金),用以激励学生向上进取;

2.对家庭经济困难高职(专科)学生,学校可以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含预科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含预科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出台《孤儿大学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办法》政策,对孤儿学生实施专项资助;设立“古丽民族团结基金”,每年评定出10名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含预科生)进行资助。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条 高职(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完成所修学分及达标考核成绩,学院颁发由国家教育部注册、黑龙江省教育厅准许的高职(专科)学历毕业证书。省内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在校学习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由学院颁发预科结业证书。

第二十一条 联系方式:

1. 招生电话:0451-85560098 85560198

2. 申诉电话:0451-85560019

3. 学校网址: www.hljmzzyxy.org.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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