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2 15:08:57 | 大淄博
2022年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
2、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省级公费师范生、省属高校帮扶专项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和三州民族地区本土生源招录培养计划招生实施范围县考生;
3、经申报可以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如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等等。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大淄博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西藏 高考加分政策 2022如下: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加分项目每个考生只能享受一项,符合其中两项及以上者,只享受加分最高的一项: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 二等功 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加10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国藏胞、归国藏胞子女和 台湾省 籍考生,加10分。
4、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分。
5、执行汉族 录取分数线 的其他 少数民族 考生,加10分。
6、在区内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不含地(市)所在地县及乡镇基层单位)工作十年以上,现仍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正式教师、农牧科技人员、医务工作者或从以上岗位退休的正式职工子女,加10分。
7、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10分。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 西藏民族大学 、驻内地办事处( 格尔木 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三)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中参加次年高考的考生,加10分。如果考生符合第(一)条规定加分投档条件的,同时又符合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高考加分条件,两项加分可累加,但其增加的分数不得超过20分。第(二)条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工龄加分另外计算。
(四)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 公安民警 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生源不足时,报考农业、牧业、林业、水利、水文、地矿等艰苦行业的考生降低20分投档,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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