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四川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相关的问题,今天,大淄博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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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四川2024年高考加分政策包括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针对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的考生。此政策适用于县(市、区)的考生,但需满足户籍在2021年8月31日前已在当地。同时,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若满足连续三年户籍要求,可报考省属院校少数民族预科。
享受地域性加分或报考与户籍关联的各类计划的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特殊情况如就读地县(市、区)报名,需在志远班、宏志班、青航班、富民安康班等考生中进行,或在所属市(州)招考委批准后,于本市(州)相关实施范围内跨县报名。
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或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将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022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加分项目
2022年的高考已经进入了最后的尾声阶段,但同时也是最紧张最严肃的阶段,那就是填报志愿的阶段.在这个特殊时期,很多家长和考生都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是:今年的高考是否有一些加分政策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2022年湖南高考的加分政策和加分项目.
2022湖南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以下是各加分项目详细介绍,供大家参考。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少数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20分。
(2)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和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和少数民族乡的汉族考生,可以加5分;江永县、绥宁县、会同县、沅陵县、慈利县、石门县等6个少数民族人口过半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10分;其他散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5分。本条加分项目仅适用于向我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10分。
(4)烈 士子女可以加20分。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6)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
以上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2、特殊情况降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1)所有来湘招生高校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为依据。其中,体育类专业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文化最大降分幅度为14分,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为6分;对口招生艺术类(音乐、
美术、服装)文化和专业最大降分幅度均为10分。
艺术类专业招生降分政策按《湖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21〕64号)规定的执行。
(2)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院校的特殊专业,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录不满额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降分投档以考生征集志愿为依据。特殊专业招生须将其招生计划单列院校专业组,在录取过程中不能追加计划,录取到特殊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定向就业(不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20分,且不得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招生的考生入学后不能转学。
4、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简称“定向西藏”)计划招生,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定向西藏就业计划只招收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中央部委属和外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地方优惠政策待遇的县、区)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省属高校民族预科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部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高校民族班面向全省少数民族考生招生。报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考生必须通过少数民族优惠资格审查。
民族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4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时,其最低成绩要求不低于同校本科批普通类非定向计划院校专业组最低投档线下80分,且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
6、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或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公安烈 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参照军人有关优待政策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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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华侨子女加分政策
高考华侨子女加分政策为额外加10分。地方性加分项目:“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加5分。
高考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加分要具备以下条件:
1、海外华人儿童积分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父母(只要一方可以)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华侨是指被指定在国外居住的中国公民。“永久居民”是指中国公民取得永久居留的权利在他或她的住所和居住在中国连续两年,他或她的住所和居住在这个国家他或她的住所在两年内累计至少18个月。
2、中国公民的权利没有得到永久居留权或永久居留的权利在他们居住的国家,但已获得合法居留身份的居住国连续超过5年(包括5年),已经在居住国的累计时间不少于30个月在这五年被视为华侨。
3、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1)、护照复印件(护照背面出入境印章复印件)、在华居留许可复印件(5年居留许可复印件)。
(2)、经公证的父母一方持有的我国驻中国大使馆或大使馆签发的在华居留许可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提供户口簿,注销账户或无法显示的,应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4)、考生须出具《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附加分考生报名表》和学校出具的《三名华侨学生身份验证表》。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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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归侨、侨眷就业给予照顾,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服务。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升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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