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考资讯

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

发布时间:2024-12-07 07:50:30 | 大淄博

今天大淄博小编整理了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

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

江苏使用的是新高考全国一卷。

江苏使用的是新高考全国一卷。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其中外语可在英、俄、日、法、德中任选一门,分为听力和笔试;

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则包括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

物理、历史2选1,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

2023年江苏高考满分多少分?

江苏高考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每门150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各科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分。

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其中,物理、历史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4门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分计入总分。学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

有哪些省份用新高考一卷?

采用新高考全国一卷的省份有:广东、福建、江苏、湖南、湖北、河北、山东、浙江

江苏高考3+1+2什么意思?

江苏高考考试采取“3+1+2”模式。其中:

“3”是指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

“1”是指考生在物理、历史两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1个科目,

“2”是指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所选择的2个科目。

江苏省高考期间的注意事项

首先,江苏高考不要穿深色或色彩鲜艳的衣服。更轻帆樱辩松舒适。深色的衣服容易引起抑郁,鲜艳的衣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高考时不需要图吉利穿红色和紫色的衣服,而是穿灰色、白色、浅蓝色等日常颜色。尽量做以棉质为主的衣服,轻松舒适就可以了。

第二,高考尽量少戴金属首饰。进入考场前,老师会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考生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女生要特别注意。江苏省高考当天尽量穿棉质内衣,避免进入租岁高考考场时的尴尬。

第三,高考要提前规划好考试路线,避免堵车。江苏省高考考生多,弊盯睁容易堵车。

考前则拆选择两条去考场的路线,计算好要用多长时间,避免迟到。

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

江苏苏州08高考的模式

2008年江苏高考模式:3+1+1

送审方案敲定:总分600分,相关考试有三次,首次对考分划等级
特别说明:本方案是根据近日召开的江苏省2008年高考方案定夺会公布的草案整理而成,具体操作层面可能会微调,但基本上确定是2008年江苏高考的新方案。
总的方案是:3+学业水平测试
一、指导思想:
1、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以改定教)
2、有利于选拔人才,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
3、有利于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4、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科目设置以及成绩处理:
1、3门统考,即语文、数学、外语
时间: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英语;6月8日上午,数学。
分值:每门200分,其中选修历史的考生须作答语文50分加分题,选修物理的考生须作答数学50分加分题,其成绩不纳入高考总分,但作为高校录取参考依据。(艺术体育类考生如果不兼报其它类,可以不做加分题)
2、学业水平测试:
科目: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技术(信息、通用)
时间:信息技术在10月份全省统一机考;必修在12月9日全省统一考试(按高考要求),选修的2门在高三上学期期末进行,同时进行必修5门的第二次考试(不及格或不满意)
形式:以单科形式。一类是必修5门,一类是选修2门(指定选修是物理或历史,其它为自主选修,只有四种即物化、物生、历政、历地。选修之外为必修)
艺术体育类考生如果不兼报其它类,就选择7门必修,不须考选修。
外语类考生另外安排口语加试。
3、成绩处理
成绩分5个等级:
(1)必修:划定合格线为60分,即D级,根据全省参考人数,按成绩划定前5%为A级,(A-D)÷3得出分差,A-分差=B,B-分差=C。例如:历史学科93分为A,则B=A- (A-D)÷3=93-(93-60)÷3=93-33÷3=93-11=82。依次类推。
(2)选修:根据全省参考人数,按成绩划定前10%为A级,前10%—25%为B级,前25%—55%为C级,前55%—85%为D级,后15%为E级;每年考生数的10%是本—,25%是本二。
4、综合素质考核
是985工程和211工程学校录取的必备条件。
三、命题:
1、思路:科学性、创新性、公平性。
2、结构:
语文、数学是必修加选修,英语是8级考试。数学是必修和选修Ⅰ,选修Ⅱ、Ⅳ为加分题。
语文加分题范围在考试说明中公布。
必修5门只考查必修内容,选修2门考选修加必修。
所有选修内容的学科试卷都设计选做题(语文、数学以及2门选修),由考生在考场上自主决定选做的题目。
四、录取工作:
总体原则:分层、分类录取,统一测试为主,自主录取为辅;笔试为主,面试为辅,注重综合素质评价。高校要在招生章程中公布考生学业成绩等级要求。
根据计划数按照语数外成绩总分以及艺术体育专业成绩划定控制分数线,语数外成绩是必要条件。
志愿填报,仍然采取公布成绩后填报志愿,必修学科的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即D级以上方可填报志愿,如达不到D级则无资格参加语数外考试、无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无资格填报志愿。5门必修学科有2个C级以上,其中选修2门中必须有1门是C级,方可填报本科志愿。
投档方法:继续施行平行志愿,按语数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艺术体育类按文化加专业成绩投档。
民办专科学校实行注册入学。

★提醒与启示:
1、方案特点:科科次次考试都有极强的选拔功能。
(1)统考与水平测试相结合
(2)必修与选修相结合
(3)指定选修与自主选修相结合
(4)必做与选做相结合
(5)原始分与等级分相结合
(6)统一录取与自主录取相结合
2、考试时间:
高二上学期2次:即10月份信息技术考试利12月9日必修学科考试。
高三上学期1次:即期末2门选修考试和5门必修第二次考试。
高三下学期1次统考:即6月7—8日语数外考试。
3、模拟本一:
语数外成绩入省控制线,2门选修达到A级,5门必修若干门达到C级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4、模拟本二:
语数外成绩入省控制线,2门选修达到B级,5门必修至少2门达到C以上,综合素质评价。
5、模拟艺术体育类
不兼报,语数外成绩入省控制线,7门必修达到D级以上,专业成绩达到省控制线,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大淄博

2010江苏艺术高考录取政策是什么啊!?

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一、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本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名。

二、计划编制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下同。名单见附1)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招生简章

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招生院校应在2010年1月31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同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文化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

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1.“3”为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分值设定: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总分440分。其中艺术类考生的数学科目100%计入总分。

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其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目分为四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视为D级)。

考生必须参加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其中艺术类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可均选择必修科目测试。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除参加必修科目测试外,还须参加两门选修科目测试,如报考七门必修科目、又报考两门选修科目,在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只选取七门必修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考生报考了五门必修科目、两门选修科目,当其参加艺术类录取时,其两门选修科目成绩视为相应的必修科目成绩。考生填报艺术类院校志愿的最低要求为七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如院校对必修科目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必须满足院校的要求。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有关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相同。

3.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其中“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仅对2008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进行,2007年及以前的往届生和社会人员仅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给出评语。

五、专业考试

我省2010年对音乐类和美术类专业实行全省统一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有关招生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一)省统考

1.考试形式

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面试)评分的形式。

2.考试科目

(1)音乐类:

①基本乐科:视唱(面试)、练耳和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三项,满分为130分。

②主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只需任选一项。如选考两项,则得分高的项目为主试科目,另一项自动降为加试科目。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60分。

声乐或器乐考试时,要求考生在考前必须自报三首歌曲或两首乐曲,考试时由考生自选一首,计算机考试系统随机抽取另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间总体不超过5分钟,两首乐曲演奏时间总体不超过8分钟。

③加试科目:声乐或器乐(加试科目必须与主试科目不同),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为20分。

基本乐科和主试科目必考,加试科目可由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2)美术类:

①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

②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二)校考

1.省内高校的校考

省内有关高校招收的非省统考专业,其专业考试由招生高校自行组织。

南京艺术学院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摄影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教育音乐教育)12个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拟报考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其他专业仍由该院组织校考。

为进一步规范省内高职(专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管理工作,2010年省内高职(专科)院校部分艺术类专业原则上不再单独举行校考,采用委托考试或联合考试的方式进行。

2.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1)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专业考试由院校自行组织,同时院校应明确告知考生是否需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2)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本科,下同)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建议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如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须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如招生高校确需校考的,应在2010年1月20日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时,根据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通知》(教高〔1998〕8号)精神,凡有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在我省招生的高校,除校考外,同时要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的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合格线将在发布考生的省统考成绩时划定并公布),方能按招生高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3)除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有特殊情况确需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的,应在2010年1月20日前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在我省设点校考。省外高校在我省设立考点及考试管理等工作,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苏省设点考试管理办法》(苏教考招〔2009〕59号)规定执行。

(4)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艺术类专科专业除外),如与我省省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的省统考成绩录取。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原则上只能在院校所在地组织专业校考。

3.专业校考合格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实行专业校考的招生高校必须严格坚持专业选拔标准。

(1)省外普通高校确定各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应超过本校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省内自行组织校考的高校,除时装表演专业方向的合格考生人数可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4倍以内外,其余各专业的合格考生人数均须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3倍以内。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招生高校及时寄(送)考生本人。

(2)有关招生高校须于2010年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报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要求见附2)。我省将按照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数及规定的比例进行审核,如招生高校确定的专业合格人数超过规定的标准,对超出部分的低分考生,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有关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三)专业考试违规考生的处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应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处理。对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以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

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有关招生高校须及时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要求见附3)。

六、录取批次设置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 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三大批次8小批。

1.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下设三小批。

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211工程”院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除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2.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下设两小批。

第1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3.艺术高职(专科)批次,下设三小批。

第1小批: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第2小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

第3小批: 除艺术高职(专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七、划线办法

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分别确定文化和专业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在录取前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省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第二阶段考生志愿填报后向社会公布。

八、填报志愿

院校志愿设置原则: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 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填报高考志愿工作于6月下旬进行,该次填报艺术提前公办本科批次和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志愿。凡未被上述批次高校录取并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于7月底参加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填报,该次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

2010年我省第一阶段填报高考志愿继续实行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各分数段考生人数、公布全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填报高考志愿的办法。

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参加专业校考取得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只适用所考学校。

考生填报高校和专业志愿时,应根据本人专业考试合格情况、高校及专业提出的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准确填报。

艺术类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考生还可填报文科类或理科类各批次志愿(文科类或理科类提前录取各批次除外);艺术类考生不得兼报同批次体育类院校(专业)。

九、录取

各招生高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2010年5月20日前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1.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音乐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总分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专业总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美术类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及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20%,按照“满足等级,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A、B、C 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三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它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的同分考生投档顺序: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2.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高校

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高校,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高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其他校考高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除外),对文化分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

3.艺术提前公办本科第1小批高校需于2010年7月1日前通过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管理系统及时下载报考本校的考生信息,同时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EMS寄送纸质文本到相关招生高校。正式录取一律以从网上录取系统下载的考生电子档案为准。

(二)录取办法

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本校《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要求,我省2010年艺术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有关软件和技术方面的问题请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联系。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以上,就是大淄博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删除。
与“江苏省高考是什么卷”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