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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发布时间:2024-12-10 02:41:18 | 大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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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6、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大淄博

(一)烈士子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

山东高考加分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加10分自谋职业并持有山东省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的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山东成人高考录取时可加10分。

指导各地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进一步降低加分分值。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取消上述高考加分项目。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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