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8 03:41:03 | 大淄博
法律分析: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法律依据:《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烈士子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大淄博
全国高考加分政策2023如下: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以及天祝藏族自治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聚居少数民族考生与长居汉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考生须具有实施加分政策区域内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考生户籍所在地连续三年以上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户籍所在地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下列情形优先录取:
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2、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023广西壮族高考加分政策是:
广西存在一定的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具体来说,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可以享受20分加分,而城镇户籍的独生子女也有10分的加分优惠。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档敏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2项全国性加分项目但降低分值: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少数民族滚蠢拿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具体加分分值详大搭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
调整“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2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2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
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2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以上就是大淄博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文件 高考加分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