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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飞的问题、
应该在高三上学期快要结束时或者下学期一开始。到时候学校会通知的。最好选民航吧,别选空军,空军工资低,还很苦。
基本条件:
1. 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不得高于184厘米;体重不得少于52公斤,不得超过79公斤。
2. 骨与关节无疾病或畸形;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
3. 颜面五官无明显不对称;口齿清楚,无口吃;无耳疾病史,听力好,无耳鸣。
4. 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 无慢性肠胃道疾病;无肝炎或肝脾肿大;无肾炎或血尿,血蛋白;无肺结核;无晕车、晕船现象。
6. 每眼裸视力“C”字表不低于0.5;无斜视、色盲、色弱;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未做过激光手术。
7.无明显四环素牙,龋齿、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

关于南航招飞牙齿问题
建议去整形下
我同学就是 他是过了县里市里关 到省里被刷的 理由是体型不对称 呵呵 冠冕堂皇的理由 没门路啊
体检刚开始都是一般检查 就是看你有没伤疤 跟高考的差不多
其他到上一级就仔细了
生体格检查项目、方法和鉴定原则 ………………………………………(4) 附录B 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常规辅助检查项目·..………………………………………(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民用航空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M 7007.3—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主要规定了飞行学生的医学条件。本标准适用于在校飞行学生。 2 引用标准 GBl6408.3—1996 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标准 3体检鉴定结论 。体检鉴定结论分为: al合格; b.暂时不合格; c.不合格。 4 一般条件 4.1 应具有正常的生理功能,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不应有: a.先天性或后天获得性异常; b.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馒性的疾病; c.创伤性后遗症。 4.2 影响功能的16f形、变形、缺损或损伤不合格。 4.2 恶性肿瘤或影响生理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5精神、神经系统 5.1 精神异常、精神病及其病史不合格。急性感染性、中毒性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2行为异常、病态人格不合格。 5.3神经症不合格。神经症倾向个别评定。 5.4睡眠障碍不合格。 5.5药物成瘾、酒精成瘾不合格。 5.6言语障碍不合格。 5.7 原因不明的、难以预防的意识障碍不合格。 . 5.8癫痫不合格。 5.9 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 5.9.1 中枢神经系统急性感染性疾病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5.9.2 无意识障碍的闭合性颅脑外伤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临床症状,脑电图正常合格。 5.9.3 闭合性颅脑外伤意识丧失不超过30 min,无颅骨骨折,地面观察六个月后个别评定。 5.10经常性头痛不合格。 5.11 严重周围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2严重植物神经系统疾病不合格。 5.13影响功能的肌肉疾病不合格。 6
心理学 .心理品质不良不合格。 7 呼吸系统 7.1 呼吸系统慢性疾病及功能障碍不合格。 7.2肺结核不合格。肺结核一年内治愈体质良好合格。 7.3 自发性气胸不合格。 7.4 胸腔脏器手术后不合格。 8 循环系统 8.1 心血管疾病不合格。 8.1.1 临界高血压无明显症状合格。 8.1.2 急性病毒性心肌炎治愈后无后遗症合格。 8.2 心电图明显异常不合格。 I度房室传导阻滞、单纯性sT一T改变排除器质性病变合格。 8.3 难以治愈的周围血管疾病不合格。 9消化系统 9.1 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不合格。 9.1.1 消化性溃疡治愈后合格。 9.1.2 阑尾切除术或腹外疮修补术后,经地面观察一至三个月无后退症合格。 9.1.3 直肠、肛门疾病治愈后无功能障碍合格。 9.1.4 胆囊结石治疗三个月后,经复查末发现残留结石及后退症合格。 9.2病毒性肝炎不合格。 9.2.1 急性肝炎治愈后地面观察半年至一年无异常改变合格。 9.2.2 单纯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 10.1 泌尿系统疾病、损伤不合格。 10.1.1 急性泌尿道感染治愈后合格。 10.1.2 急性肾炎治愈后合格。 10.1.3 生理性蛋白尿合格。 10.1.4非病理性血尿合格。 10.1.5 泌尿系统结石治疗后,无残留结石及后遗症合格。 10.2严重生殖系统疾病不合格。 11造血系统造血系统疾病不合格。轻度贫血,原因明确,治疗效果较好合格。 12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新陈代谢、免疫、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轻度弥漫性单纯性甲状腺肿合格。 13 运动系统运动系统疾病、损伤及其后遗症不合格。骨折治愈后功能正常合格。关节损伤或脱位治愈后无复发,功能正常合格。 14皮肤及其附属器 14.1 难以治愈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不合格。神经性皮炎、湿疹、银屑病、白痴风个别评定。 14.2性病不合格。 15限及其附属器 15.1 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o.7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o.3,戴镜矫正视力不低于1.o,屈光不正不超过土3.00 D (球镜当量) 合格。(飞行时必须戴矫正眼镜,并携带备份眼镜。) 15.2 任何一眼裸眼近视力低于1.0不合格。 15.3视野异常不合格。 15.4色盲、色弱不合格。 15.5夜盲治疗无效不合格。 15.6 眼及其附属器疾病治愈后遗有眼功能障碍不合格。 16耳鼻咽喉及口腔 16.1 任何一耳低语音耳语听力低于5m,纯音听力图空气传导听力曲线在500、1000、20 00 Hz任一频率听力损失35dB或3000Hz频率听力损失50 dB不合格。 16.2耳气压功能不良治疗无效不合格。 16.3 中耳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鼓膜穿孔愈合后合格。 16.4 内耳疾病或眩晕症不合格。 16.5晕机病治疗无效不合格。 16.6影响功能的鼻、鼻窦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7嗅觉丧失不合格。 16.8 影响功能且不易矫治的咽喉部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16.9 影响功能的口腔及颞下颌关节慢性进行性疾病不合格。
航空类专业对视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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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类专业对视力有要求。
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同时还提出要求:“角膜屈光手术时年满18周岁;手术前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00D(近视450度、远视300度)范围,同时不伴有其他相关病理性改变;手术方式为利用准分子激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或板层角膜屈光手术;
手术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0.9,双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1.0,屈光度保持稳定;任何一处角膜厚度不应小于460 μm;双眼视功能正常;无明显的眩光、干眼、雾状混浊等手术后并发症或后遗症;且具有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资料和包括手术切削参数的手术记录。
大淄博
民航招飞报名基本身体条件:
身高165厘米(含)—185厘米(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双眼没有经过任何手术,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C字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O”、“X”型腿;
无色盲、色弱、斜视,无较重的沙眼或倒睫;无龋齿、明显四环素牙及两颗以上的断、缺牙;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机会来了!民航招飞放宽对视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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